2015年7月,古思尧又在湾仔焚烧区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判刑6个星期。
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如何"管"好养老服务,让老人安享晚年?民政部回应》2017年12月15日下午,在临汾市东郊康庄村,集中供暖的热力管道已经铺设至每户村民的家门口,就等着装表、焊接入户。施工人员还在加紧施工中,预计在次日康庄村村民就能享受到集中供暖的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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