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涉案赃款已全部扣押在案,翟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写具结书,故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2017年9月2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及相关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立纪法"保护墙"!云南为715名受不实举报干部正名》本案中,翟某作为王赣江的妻子,在明知丈夫职位可以为企业谋取利益的情况下,在企业中担任职位领取报酬,且其丈夫也明知此事,即构成共同受贿。就翟某受贿96万,获刑一年的量刑情况,李楠认为,翟某除有自首情节外,还有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认罪认罚,按照相关规定,在量刑上可以被从轻从宽处理。另外翟某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中属于从犯,可被从轻和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