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28日,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研究组。杨雨民、阮章竞、康濯、严文井、葛洛、黎辛、张僖组成“作协七人小组”,负责具体调查,后改为刘白羽、杨雨民、张海组成的三人小组。调查组下设办公室,由丁宁负责,抽调了林绍纲等五人做具体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管局、煤炭厅(局、办),各银监局,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通报中称,曹白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职期间为有关公司等提供“咨询服务”并取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和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