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抵押合同等约定,新洲支行向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人清偿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福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时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于2017年3月作出判决,被告曹某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新洲支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金等。
最终,2015年4月29日,北京一中院以受贿、贪污、诈骗三罪判处范增玉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算下来,他至今已服刑超过2年时间。
《入冬最强寒潮来袭,煤电气够用吗?发改委回应热点》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履新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仅半年,就开始大肆敛财,最终在任该职务两年后被查。而此前,范增玉曾有过行贿的前科,但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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