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港媒消息,古思尧于去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涉侮辱国旗,于上周五(2017年12月29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接受预约拘捕,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古思尧否认控罪,对两案的答辩均为“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我不认罪)。
《食品安全法》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结案1.3万余件》最高法今年6月曾经对工商部门的建议作出回复,回复表示2014年的规定是特殊背景下的特殊政策考量。但就现阶段情况看,职业打假人群体及其引发的诉讼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其负面影响日益凸显,最高法要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赵律师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即将出台,该条例意见稿中不认可职业打假人为消费者,对职业打假人持一种否定态度。因此,关于江小华一案的判决,可能代表着法院的态度。




